Sunday, November 09, 2008

第一次投票



毕业好几次那么多留言,那么多真心的不真心的夸奖,我就记得一个初中男生的这一句大实话:
“你是一个爱凑热闹的女孩子,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你。”
所以,可以想象今天一天,在radio,网络营造的节日气氛中,第一次有权利选举而又没收到ballot的我该有多郁闷。

本来就准备算了呢,反正有没有我那一票Obama肯定也选上了。可是看见同事们兴高采烈地show off那个椭圆的sticker,心里那只小猫爪子又在挠我。让我下定决心麻烦自己的,是收音机里听到的这一耳朵:一个妈妈带着摄像机去投票,拍给她四岁的女儿看。我不想丫丫长大以后和周围的许多人一样,连register都懒得去,那就让我身先士卒,因为我相信这句话:“Voting is not a right, it's a privilege。“

下班接了丫丫,看到对面的中学车来车往,就想,好歹进去问一问,兴许我能投票呢?门内熙熙攘攘地,有人在排队,里面的志愿者非常热情,一个大方地招呼丫丫吃糖:You can take as much as your mother allows.一个往cupertino打电话,查问我的名字注册在哪一个voting center。

丫丫很幸福地捧着一把糖出了门,知道我们要去一个更多糖的地方去“voting”,只当Halloween还没过完,
在车上满嘴糖,边嚼着边问:”什么叫voting,妈妈?”
“就是那个你喜欢的印度小朋友Obama呀,我们要选他做president好不好?"
丫丫吃得正高兴:“好的!”

Cupertino的中心没什么人,丫丫一进门就找糖罐子,非常遗憾,这里没有,这个又饿又困又不明所以的小东西就开始给我脸子看。好心的工作人员及时送上sticker一张,丫丫很得意地带上了额头,拽着紧张兮兮生怕出错找Prop 8 的我要给我看:oval的美人痘痘。第一次投票真是啥都不懂,票都是人家折完放进信封的。在枫叶糖cookie的诱惑下,丫丫把圣神的信封塞进了已经很满的纸箱里头。

回到家,Obama胜局已定, 我举起丫丫:Yeah! 我们赢了!
Prop8看来也要通过了, 反正我投了我的反对票,我尽力了。

1 comment:

微米和卡卡 said...

my first comment!